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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法定带薪年休假规定是什么,不能享受的情形有哪些?

2023-07-30 23:34:14 来源:找法网

一、国家法定带薪年休假规定是什么

国家法定带薪年休假是劳动者连续工作满一年后,每年依法享有的保留职务和工资的一定期限连续休息的假期。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劳动者能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条件为: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、民办非企业单位、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,享受带薪年休假(以下简称年休假)。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。

带薪年休假的假期为:

1.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,年休假5天;

2.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,年休假10天;

3.已满20年的,年休假15天。

国家法定休假日、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。

二、国家法定带薪年休假不能享受的情形有哪些

国家法定带薪年休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:

1.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,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;

2.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;

3.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职工,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;

4.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职工,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;

5.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,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。

找法网提醒:依据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》第二条 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、民办非企业单位、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,享受带薪年休假(以下简称年休假)。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。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。

三、年休假计算方法是怎样的

年休假天数的计算以工作年限为准。

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》第三条: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,年休假5天;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,年休假10天;已满20年的,年休假15天。 国家法定休假日、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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